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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一):镇关于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
镇关于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香当网 发表时间:2015-04-08 星期三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带动作用和扶贫开发对基层党建的促进作用,实现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的目标任务,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实施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的乡镇,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现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镇概况
一是**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工作基本情况。**镇位于**县西南,全镇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辖*个居委会、*个村委会,*个自然村,有*户*人,其中贫困人口*人,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二是**镇党建基本情况。**镇有党总支*个,其中教育党总支*个、社区党总支*个、村党总支*个;有党支部*个,其中农村党支部*个,机关事业党支部*个,非公党支部*个;有党员*名,其中预备党员*名,女党员*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名,高中、中专的*名,初中及以下的*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党组织活动场所设施建设薄弱。全镇*个村(居)党总支活动场所中,**村委会文化议事活动场所建设老化,房屋属危房,活动地点狭窄,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个自然村党支部,大多数自然村党支部有活动室,其他*个还没有活动地点,满足不了党员群众活动的需要。二是村集体经济收入较少。除了**、**、**、**、**、*个村(居)委会集体经济有收入外,**、**、**、**、*个村委会无集体经济收入,自然村党支部党员无活动经费,使得党员开展活动不正常。三是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由于一些村经济条件差,党员掌握适用技术少,科技发展意识淡泊,市场信息不灵,带头致富本领不强,责任心不强,造成部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的总体要求,把全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以夯实组织基础、建强党员队伍、增强服务功能、丰富活动载体、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扎实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推进工作,为实现**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目标任务
以脱贫致富为目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党员队伍、活动阵地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实施“生态立镇、产业富镇、科教兴镇、民族团结示范镇”战略,加快推进“一廊、一区、六基地”建设,紧紧围绕“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两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按照“五基”(基础产业得到夯实、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素质明显提高、基本保障初步建立、基本队伍坚强有力)的要求,努力把**镇建设成为产业发展、生态良好、民生改善、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人才倍出、环境优美的民族团结乡镇,使**镇成为全省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建设示范镇。
四、工作措施
在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中,牢固树立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工作理念,围绕“七有”创建目标,构建“四级”服务体系、建立“三联”服务机制、明确“三化”服务要求,统筹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重点从6个方面实现“双推进”。
(一)在服务体系建设上与扶贫开发“双推进”。改进全镇党组织设置方式,坚持“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活动便利”的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把党的基层组织向一线延伸。
村委会设党总支,村民小组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设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纳入邻近村民小组党支部管理。推行“合作社(公司) 党支部 基地 农户”的模式,村党组织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村党组织书记可兼任监事长;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及时建立党组织,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协调服务作用。探索在种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对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的党员加强分类管理,做到产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设到哪里,党员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实现基层组织体系的有效覆盖,为扶贫开发整乡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在服务队伍建设上与扶贫开发“双推进”。加强镇、村委会、自然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对组织纪律涣散、带动群众致富能力不强的三个党总支进行整改,及时调整3名不胜任职务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把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实施以服务为主题的全镇124个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把镇、村委会、自然村党组织书记训一遍。选派26名省市县优秀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常务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聘16名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建立以本地干部为主体,外来干部为补充的基层干部队伍。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坚持“三个培养”,把服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服务骨干、把党员中的服务骨干培养成基层干部,建设一支“留得下、驻得住、服务好”的高素质的服务骨干队伍。大力培养农村致富能手和乡土人才,为扶贫开发整乡推进提供人才支撑。发挥好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在服务阵地建设上与扶贫开发“双推进”。加强行政村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整合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和活动场所,形成合理布局,突出服务功能,规范建设一批民意汇集、民情分析、民事调处、民利保障、民乐活动的“五民”服务中心,防止活动场所行政化倾向。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批建设、示范带动”的思路,由组织办牵头,会同发改、财政、住建、扶贫等部门编制村委会,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规划,整合美丽乡村、一事一议奖补、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资源,力争在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工作中建成一所500平方米田冲村委会服务场所,建成15个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其中党员1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党支部有1间7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室。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教育培训、矛盾调解、事项代办、文化娱乐等多元化服务,让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功能贴近群众需求,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上与扶贫开发“双推进”。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补贴和信贷扶持政策,引导支持村组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推进村企一体化建设。把涉农部门在农村的公益性小型(小水库、小塘坝等)工程设施投资形成的集体资产、集体土地、集体资金参与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入股分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红色股份”(如吉克村党总支、村委会投入20万元与云南满地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九河村党总支、村委会投入20万元与摩山鸡养殖农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玉麦村党总支、村委会投入20万元与魔芋企业合作经股分红等),完善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及分红制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在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工作中实现8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3万元,50%以上的村民小组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1万元,从根本上解决村级党组织服务经费不足的问题。
(五)在服务项目建设上与扶贫开发“双推进”。镇党委以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等形式,围绕培育特色产业、夯实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素质能力、完善社会服务、加强生态建设等项目建设优势,优化布局,精准扶贫,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对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资金统筹考虑、优化配置。村组党组织依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事一议”等,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质量、确保项目竣工后的作用。组建16个以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组,服务项目建设,推进项目进度。建立
项目定期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落实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严防资金截留、挪用、不按规定使用等行为,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六)在服务群众增收致富上与扶贫开发“双推进”。一是由村党总支牵头,找准自身优势,确定主导产业、骨干产业和推进措施。村民小组党支部牵头,逐户帮助扶准增收项目,做到镇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计划投资600余万元培植发展魔芋产业12000亩、苦荞产业18000亩、辣椒产业6000亩、花椒6000亩、养牛产业1个示范区、养羊产业6个示范区、养猪产业15个示范区等。二是依托村组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大力开展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力争达到户均1名劳动力掌握1至2项适用技术,切实提高党员群众自我脱贫的能力。三是认真落实“红色信贷”制度,党组织牵头、政府贴息、农信社搭台、党员和群众唱戏,为党员带头创业致富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条件。发放100万元“红色信贷”支持农村党员发展生产,鼓励10名党员发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投资入股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等方式,发挥党员带头创业致富的作用。四是村级党组织切实发挥好“小额信贷”的作用,发放1000万元“小额信贷”资金,帮助500余户缺资金党员、农户发展生产,为党员带头创业致富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条件。五是村级党组织在村民自愿前提下,因劳动力转移而闲置的土地可由村集体代管,完善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及分红制度。积极开展镇机关和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农村党员、先富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镇机关挂钩联系村组的“三结对一联系”活动,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对“红色信贷” “小额信贷”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提高党员农户创业致富成功率。引导党员群众组成脱贫致富互助组或共同体,把党员领富工作落到实处。
(七)在服务载体创新上与扶贫开发“双推进”。大力推广“插甸经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挂钩扶贫16个村(居)委会、143个村民小组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规范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依托村组活动场所建设为民代办服务点,建立村组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开展民事代办、费用代缴、惠农支付、便民超市等服务。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建设镇、村、组综合服务平台,与县政务平台实现对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邮政部门在整乡推进的16个行政村(社区)建立村邮站,为群众提供邮政信件、报刊、包裹等营业投递服务,话费充值、电费收缴、票务服务及小额取款服务;协调金融部门在5个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流动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建立5个银行网点,为群众提供转账、自助存取款服务。建立县、镇、村、组四级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区。由各级党组织书记召集,自下而上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切实解决扶贫开发整乡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五、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整合部门资源,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扶贫开发整乡推进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推动、统一监督、统一考核。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具体责任人,要挂钩联系到村,明确工作责任。
(二)狠抓落实。各村党组织书记和常务书记是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的骨干力量,要团结带领本地干部与外来干部一道,规范基础党务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带头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双推进”工作顺利实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镇党委政府将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情况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的重要内容。采取随机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进行通评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一):扶贫办党支部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我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党要管党”职责,推动基层党的建设,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党支部书记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党支部书记书记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重要性,主动谋划,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
1、研究制订本办党建总体规划。全面把握本办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结合实际谋划提出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抓好班子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创建“五个好”党支部为目标,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带领班子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3、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在人民心中凝聚力和号召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引导和监督党员自我践行先进性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积极做好协管部门干部的管理工作,实事求是地向有关部门介绍其工作情况。同时,对干部的培训要加大力度,提高他们执行政策的能力水平和调解民事纠纷的能力,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
5、抓好制度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围绕扶贫工作大局,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
三、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形式和方法
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专项述职会议的形式进行。述职会议由党委组织召开,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年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一次,参会人员现场进行民主评议和总结点评。
1、述前准备。党支部书记对照本办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自查,撰写述职报告。2、述职汇报。主要汇报本人在抓基层党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不足,然后陈述今后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设想和计划。3、民主评议。组织与会人员对述职对象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民主评议。4、总结点评。党委主要领导结合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和调研了解的情况当场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需要改进的方向和要求。5、述后整改。述职会议后,采取下发督办卡、印发整改通知书、集中检查等形式,跟踪督查述职者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一):大力加强党建扶贫工作
大力加强党建扶贫工作
努力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
时间:2011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来源:《求是》 作者:栗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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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是全国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总贫困人口的1/7,是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多年来,贵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扶贫开发、推动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切实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贫困农村发展的自身“造血”功能,有力地促进了扶贫开发工作和农村党建工作的良性互动,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紧紧抓住党建扶贫这一有效载体,在抓党建促扶贫方面作出积极探索
贵州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谋划和推动党的建设工作,把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用扶贫开发的成果来检验党的建设工作成效,真正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发展优势。
坚持领导带头,建立党建扶贫工作新机制。省委坚持把搞好扶贫开发、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开展党建扶贫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建立健全党建扶贫工作联席会议、质量评估体系,把党建扶贫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副省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分工,在国家扶贫开发一类贫困乡建立28个党建扶贫联系点,进行集团帮扶、整乡推进,力争实现整体脱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建扶贫联系点6751个,坚持深入党建扶贫联系点调研指导,吃住在农家,同基层群众一起共商脱贫路子、共话发展大计,帮助贫困县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坚持重点突破,选派党建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贵州农村贫困群众大多生活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地方病高发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从1986年起,省委连续25年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中央在黔单位选派干部组成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分赴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5486个一类贫困村驻点开展党建扶贫。按照建强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完善一套好制度的目标,一年接着一年帮,一任接着一任干,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努力帮助贫困村理思路、建班子、找路子,加快脱贫致富、科学发展步伐。
坚持整体推进,全面开展“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从2007年开始,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在黔单位的党支部和党员,采取城乡党支部“1 1”结对、城乡党员“n 1”帮扶等模式,深入开展“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活动,确保扶贫帮困覆盖到每一个贫困乡村、每一个农村贫困人口。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心怀“民苦我忧、民贫我愧”之心,带着亲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与帮扶对象真心交朋友,对帮扶对象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全省1.18万个机关党支部、16.7万名党员参加结对帮扶,帮扶范围覆盖7331个行政村的党组织和118万多名困难
党员、群众,实施项目4.5万余个,初步形成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带乡工作格局。
深入开展“四帮四促”,为扶贫开发增添新翼。2010年,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以帮助基层学习领会精神、促进思想统一,帮助理清发展思路、促进科学发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增比进位,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四帮四促”活动,组织动员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党员带着感情、带着激情,深入贫困乡村和群众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地方,落实帮扶措施,协调发展资金,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明确94家省直单位对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进行整体挂钩联系帮扶,一定3年,不脱贫、不脱钩。派出“四帮四促”工作小组,督察督办、协调处理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二、党建扶贫工作推动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在25年的扶贫开发实践中,贵州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扶贫开发的重要意义,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艰苦奋斗的实际行动,挑战面前不畏缩,困难面前不低头,采取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全力打好扶贫开发这场硬仗,取得了显著成效。
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最艰巨、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贫困落后地区发展最有效、最根本的出路,紧紧围绕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基本素质、拓宽农民基本增收门路问题,带着责任和感情,带着资金和项目,带着智慧和方法扎实开展党建扶贫工作,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时期,全省减少贫困人口272.4万人,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的1641元增加到2010年的3105元,年均增长13.6%。扶贫工作实现了从解决温饱向巩固温饱、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和缩小发展差距的转变。
农村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建设有本领、善发展、讲奉献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省委从2008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采取抓项目促发展的方式,帮助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省级示范点100个。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把一大批“双带”能力强、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先后选聘13229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全面实施“党员创业带富”工程,采取政策指导、项目扶持、贷款贴息、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每年扶持1万名思想素质好、创业能力强的党员带头创业、带头致富,目前已直接和间接带动64万名群众参与。筹措资金,新建、改扩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实现了全省行政村村级活动场所“全覆盖”。
农民群众基本素质大幅提升。充分发挥我省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乡镇和行政村的优势,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适用技术、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实施“一户一技能”工程,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全省有30%左右的贫困农民初步掌握一门致富技术。实施农村党员和干部培养工程,每年对近百万农村党员和农村实用人才进行短期教育实践培训。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党员短期教育实践基地221个,组织从事相关产业农村党员进行特色培训。在江苏华西村和山东寿光市建立“贵州省农村党员干部短期教育实践培训基地”,组织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等参加培训,提高他们领导发展、带领致富的能力。
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探索建立党员议事会、民
情恳谈会、集中诉求会及“一箱三卡”(有话跟党说信箱、政策明白卡、干群连心卡、党务政务公开卡)等制度,把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落到实处。积极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在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建立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两万多个,在具有行政审批以及面向基层群众服务的部门和单位设立“首问责任”窗口0.8万个,在其他部门和单位设立“服务接待”窗口1万余个,办理审批事项88.8万件,解决实际问题166.2万件,进一步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采取组织设岗、党员“选岗”、群众评岗的方式,广泛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80%以上的农村无职党员参与设岗定责活动,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抢抓历史机遇,努力推动党建扶贫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贵州的扶贫开发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带来的大好机遇,努力实现党建扶贫工作新突破,不断取得扶贫开发新成效。
坚持抓党建促发展,推动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持续探索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长效办法,努力为西部贫困地区走出一条开发扶贫、合力脱贫、脱贫后较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的新路子。坚持围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选发展型干部、配发展型班子,大力营造“发展要快、风气要正、作风要实、干部要干”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积极探索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漠化地区、高寒山区、水库移民区等特殊地区党建扶贫新模式,积极推进产业化扶贫、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帮助农村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基本素质、拓宽基本增收致富门路,让已经脱贫的群众有路子有能力致富。
坚持抓党建强基层,筑牢扶贫工作基础。要下功夫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好,为实现脱贫致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加大对中央精神和省委有关决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把党的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基层和农民,使之转化为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帮助农村党组织建立和完善村支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千方百计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为扶贫工作提供人才保证。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紧紧围绕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和农业产业化战略,组织乡、村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力度,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任“第一书记”,评选表彰“十佳”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实施“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带头创业致富有实际本领、带领群众致富有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党员队伍,为贫困乡村实现脱贫致富提供人才支撑。【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
坚持抓党建统资源,构建扶贫工作新格局。要统筹城乡资源,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构建组织资源与社会资源良性互动,城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大格局。把“帮眼前”与“扶长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向贫困地区延伸,构建少有所学、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困有所济的农村和谐局面。
(作者: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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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结
合的思考
扶贫开发工作关键在党,核心在人,成败在干。当前,扶贫
工作面临三个重大转变:扶贫对象转变为覆盖全部低收入人口;扶贫方式转变为开发扶贫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扶贫任务主要强调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面对当前扶贫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只有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起,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同扶贫开发结合起来,形成“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发展”的工作格局,才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扶贫工作概况
2005年以来,全市投入各类扶贫资金****万元,其中国
家财政投入****万元,改善了****人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投入新村扶贫资金***万元,在***个村实施了扶贫新村工程;投入产业化扶贫****万元,发展优质无公害农业基地**个,涉及**村;投入移民扶贫资金***万元,解决了**个移民点**户贫困群众的困难,投入村道扶贫资金***万元,新建农村公路***公里;投入劳务扶贫资金****万元,培训贫困农民*****人;争取到扶贫互助资金***万元,在***个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通过实施一系列扶贫工程,全市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改善,抵抗农业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贫困村“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贫困村劳动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在扶贫工程
的实施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发挥了十分关键的组织协调作用,涌现出了如****村支部等一批优秀村级基层党组织。通过近年实施扶贫工程的实践证明,凡是扶贫工作搞得好,基层组织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实施扶贫工程,解决了贫困村因各种原因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为今年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凡是扶贫施扶贫工程带动了贫困村发展,提高了基层组织在群工作做得比较差的,基层组织往往处于软弱涣散的状态;实施扶贫工程不但没有增强组织威信的效果,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甚至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当前,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贫困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扶贫工程有所改善,但后期管理还有待加强,有的扶贫工程由于组织不力或缺乏资金,造成基础设施疏于修补而损坏;二是贫困村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全市已实施扶贫工程的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占全部贫困村
****%,在实施扶贫工程后的后续投入严重不足,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三是农村干部待遇有所增长,但与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行业的收入至少相差一倍以上,且在政治上上升空间太小,有的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四是有的贫困村党员干部文化偏低、年龄偏大、能力偏弱,虽然具有服务意识却缺少带富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无法带领群众致富。
二、着力提升 “四种能力”,夯实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
基础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农村富不
富,关键看支部。按照的“五好”班子的要求,紧紧抓住配齐配强贫困村班子这个关键,做到扶贫开发“有人管事”。一是选好“领头人”,支部书记人选必须要具有强烈的为民服务意识、超前的经济意识和带头带领村民致富的能力,同时要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群众威信,可以考虑从外出务工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先期致富的农牧民群众中挑选合适人选。本村没有的,可以实行兼任,先进村领导到后进村兼职。也可以在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干部下村任职,解决少数村无人牵头,无人办事的状况。二是抓好成员选配,重点培养责任心强,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进入班子;对年老体弱、不讲大局、不发挥作用的班子成员及时调整;党组织要及时关心干部的疾苦和政治待遇,让干部放手工作。三是狠抓村班子的团结,加强对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明确职责,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重点做好
党员发展工作,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入口”关。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审查制、票决制、责任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努力把农村致富能力、返乡创业人员、科技示范户、模范人物等人员发展为党员,特别35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共青团员,尤其是女性优秀村民要作
为重点培养对象。同时,加强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为农村发展准备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可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后备村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利用大学生的知识、年轻有冲劲来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带动力。加强对贫
困村党员干部的技能培训,每一名党员干部应至少掌握一至两门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实用技术或务工技能,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从而形成一支贫困村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中坚力量。选送贫困村村党支部书记和后备干部参加各种培训,特别加强社会主义市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抓好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加强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所有贫困村均纳入站点建设范围,利用先进教育技术开阔基层干部视野。举办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加强科普宣传,扩大群众参与面。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基层干部源动力。完善激励
机制,在切实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基础上,建立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补助机制,主要用于培训贫困村基层干部和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对贫困村村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另作适当补助。在保证基层干部经济待遇逐步提高的同时,在考录乡镇公务员或提拔乡镇领导时为优秀基层干部创造一些机会,让基层干部感到前途有奔头、工作有干头、离职有靠头,激发工作积极性。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扶贫政绩突出的干部,为贫
困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严格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坚持贫困户参与讨论扶贫开发项目,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证扶贫项目、工程招标、款物
发放、项目承包、财务收支等情况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注重“五个结合”,推动党建和扶贫共同发展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只有扭在一起抓、一起部
署、一起检查督促、一起考核,才能实现双赢,共同发展。
(一)工作上结合。党建部门与扶贫部门在工作安排部
署时,可以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相互通气,共同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推动,统一验收,相互配合,各司其职。
(二)组织上结合。为了保证工作的一致性,党建领导小组和扶贫领导小组都应有两个部门的同志参加,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培训上结合。扶贫工作要抓对基层干部的培训,
抓对农民的培训,党建工作也要抓培训,可以把这两种培训进行资源整合,培训的内容可以根据培训对象不同分别包括党建理论、扶贫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和农村实用科学技术等。
(四)制度上结合。把基层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扶
贫资金的管理制度(包括扶贫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审计制度)结合起来,提高基层干部勤政廉政的水平,加强对扶
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一):2016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一、落实好支部(支委会)大会
多年来,我镇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突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开好党小组会
我镇各支部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
三、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我镇各党支部在课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四、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多年来,我镇各党支部结合当前的政治形势、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有效地解决了思想问题,促进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同时,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联系实际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做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时间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的决议,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展党员、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分析党员思想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和支部中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发展党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等。
四、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五、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篇3]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切实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工作中,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始终把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制度抓紧抓好,常抓不懈,做到了党支部建设有章可循、学习活动按制度落实的良性轨道,推进了院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会议及党课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并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通过院机关党委刊物《党旗耀天平》及时表彰宣传推广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为了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院机关党委专门设计定制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学习记录本》下发到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求各党支部,结合本支部学习实际,对“三会一课”记录格式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必须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和会议的内容,即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者、出席者、缺席者、记录者、会议议题、与会者讨论发言要点及会议决议。党课记录除了记录党课组织情况、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时间、地点外,要求参加学习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生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使党课教育收到实实在在效果。
三是创新党课教育形式。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在党课形式上打破常规,鼓励大胆创新。各党支部除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外,院机关党委结合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全院党员上党课。通过领导上党课、书记委员上党课、专家教授上党课及利用多媒体、数字化平台上党课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实用有效。
四是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要求党员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推动自己,加强学习,不断进步。要求党员学习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交流。并适时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表彰奖励在学习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
五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平时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的重要依据。
坚持“三会一课” 保持党性纯洁
根据部务会统一安排,我带领调研组到挂点的东湖区彭家桥街道七里街社区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有56年党龄的饶文保同志的几句感慨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他说:以前在企业,每周都固定时间开展支部活动,现在条件好了,支部活动却越来越少了。退休党员陶桃生接过饶老的话说:现在社区里退休老党员很多,平时在家没什么事,很想有个党员集体活动的机会,但社区党支部很难得才组织一次。
老同志的三言两语,让我感触颇多。为什么以前坚持得这么好的制度,现在却坚持得不好呢?大家普遍认为,现在“三会一课”的内容对基层党员缺乏吸引力。党内组织生活以党员为主体,党员到底需要什么?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深入调查,满足于集中开会、学文件、念报纸,理论上空对空,形式上虚对虚,没有抓住基层党员关注的重点。党员没积极性,再好的制度也坚持不下去。
怎样让“三会一课”这一“老传统”散发出“新活力”?我想,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不仅要把坚持“三会一课”放在嘴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要经常性地下到基层支部参加民-主生活会,上党课,与党员谈心谈话,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解决问题,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
其次,内容上要与时俱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只有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才更具吸引力。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以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在必要的政治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党员围绕支部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建言献策。特别是在社区一级,更要积极引导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扶贫帮困,参与公益,增强党员责任感。要争取驻区单位支持,经常安排党员集体活动,增强党员归属感。
作为组织部门要强化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实施的保障。在党建工作的考核中,改变以往那种查记录、看笔记的考核方式。更加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声音,通过民调、问卷等方式,以党员对所在党组织的满意度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效。通过“老瓶装新酒”,让“三会一课”在新形势下成为保持党员党性纯洁的有效途径。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篇4]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4、研究关于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果书记或副书记缺席,可以由支部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和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学习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2、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研究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以及党员发展、转正情况;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5、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等。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篇5]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党课。按照党章要求,要切实坚持以下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会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织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
4.党小组会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制度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成员或聘请人员讲课。内容根据上级党委、局党组部署和形势发展确定。
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一):2015党建工作制度
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2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3篇: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15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
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达到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15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一):2016年关于党建党员述职报告
2016年以来,我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有效加强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为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作风纪律保障。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强化责任意识,以上率下抓党建。按照从严治党新要求,我始终牢记和履行县委书记职责,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责任,去年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17次,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县委“六个一”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按季度开展督查活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严格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对2016年度党建考核综合排名最后2位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组织调整。
(二)突出工作重点,务实创新抓党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持续深入反“四风”、改作风,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全面推行了“2111”工作法,不断优化了发展环境;采取“选、撤、调、派”等方式,集中整顿基层软弱涣散班子45个,涌现出了王坝何家庄、望关沈湾等一批后进转先进典型,按照“逢提必下”原则,下派村第一书记38名,协调专项资金13.2万元扶持大学生村官开办网店56家。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扎实开展双联结对共建活动,去年全县新建美丽乡村64个,累计建成美丽乡村211个,占全县350个村的60.29%,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连续三次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组织1203名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党性实践活动36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强化服务保障,围绕发展抓党建。探索建立了财政支持、乡镇自筹、项目倾斜、单位帮助、党费奖补的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制度,较好解决了党建工作经费紧缺的难题。2016年筹措资金386万元,改扩建村级活动场所8个,规范布置10个,对全县128个远程教育站点改造升级为电信模式。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特色产业培育等重点工作相互融合,在重点任务落实中建强组织,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保障发展,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反腐倡廉,改进作风抓党建。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要求,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部署,始终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规定,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分片对21个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约谈;制定出台了《康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康县村干部勤政考核办法》等制度,形成了制度约束机制,查处违反中央规定案件29起66人。目前,全县各级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大幅提升,服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全县上下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全面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虽然在抓党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市委的要求、与康县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各领域党建发展不够平衡。乡镇、农村党建工作成效突出、特色鲜明,但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和社会党组织党建工作被动、不够创新、成效一般。二是部分农村党组织引领发展的能力不够强。村支部书记队伍年龄、文化等结构不优,谋划村级事务管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具体、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有欠缺。全县每年流动党员在40%以上,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党员队伍大范围流动,导致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困难。四是基层组织规范运行还不到位。乡镇党委对村级组织规范运行监管和指导不够深入,个别农村党组织对“3 5”工作法和民事办理制度坚持不够好;其他党组织在“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推选优等制度方面坚持不够好。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检查不平衡,科学统筹抓党建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党组织带头人培训方面经费投入还不足,方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加强;三是工作创新不够,党员教育管理方法不够灵活,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和对新事物、新变化的适应能力还需加强。四是跟踪问效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长效监督机制,“主动抓、带头抓、直接抓”的责任意识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2016年,我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确保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党建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和非公、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强化工作指导和督查,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
(二)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夯实基层 组 织 基 础 。 认 真 贯 彻 落 实《2016———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整合资源,保障经费,突出实效。2016年计划投入党建资金800万元,新建和规范化布置村级活动场所15个,扩大远程教育站点改造覆盖面;探索村干部职业化道路,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优化组织机构设置。认真落实《陇南市发展党员公推选优办法(试行)》和《陇南市不合格党员认定及处置办法(试行)》,严把进入关口,畅通退出关口,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力度,按照“分类施策、台账销号、满意测评、验收考评”的程序,落实整顿措施,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效规范组织运行。深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经常化。在农村全面推行“3 5”工作法和民事办理各项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在非公企业和社会党组织建立健全“两代表一委员”民情联络站等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运行规范。
(五)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总结近年来党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高度对接、深度融合的成功经验,继续发扬去年“5.15”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康县现场会精神,始终坚持把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康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组织保障。
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一):2016扶贫局党组书记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全局党员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我认真履行机关党组书记责任,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以深入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基层党建工作年和法制建设年为载体,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为抓手,以加强支部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根本,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员及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为顺利推进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一)牢记责任,认真履行党建职责
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我始终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职责,坚持主动抓党建、带头抓党建、自觉抓党建,确保我局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机制。定期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局务工作会,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我局“群众工作全覆盖”、“对口帮扶”、“基层党建工作年”等主题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在工作人员、党建工作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给予了优先解决,为开展好我局党建工作打好了基础。
二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和具体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先锋工程制度》、《党员发展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党内关怀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等一系列党支部规章制度,确保了“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得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是重视支部党员素质建设。采用专题讲座、理论研讨、报告会、视听音像教材、学习先进人物及优秀事迹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参与度。年内共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10次,专题学习12天;领导上专题辅导课2场。党支部共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47次,累计达23天。同时,加大选送干部外出培训力度。先后组织15批次人员参加省扶贫移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党校主题班培训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六五”、“法治建设年”的普法学习和宣传。
四是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立足扶贫移民工作实际,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了多项特点鲜明、成效突出的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活动中我局领导班子梳理12个方面共计37个问题,每个班子成员也都查找出21至33个问题,支委会梳理5个方面的34个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在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发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搞好对口帮扶和服务工作,同时建立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具体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有效推进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六是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反对“四风”问题为契机,坚决清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切实做到防止违纪违法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带领广大党员为扶贫移民中心工作作贡献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增添措施,深化结对共建共创活动
为切实开展好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活动,2016年安排局党支部组成工作组先后5次深入根基村开展调研,查摆问题,帮助村党支部制定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措施,签订了《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责任书》,并确定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共建共创活动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推进结对支部晋位升级活动。结合群众工作和村两委换届,围绕目标实施转化升级,我局党支部与道孚县瓦日乡根基村党支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学习毕世祥、菊美多吉等先进典型,用党员干部和群众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对照先进典型认真查找在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服务意识、工作业绩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帮助根基村党支部建立健全了党内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村规民约、村级班子运行、干部管理、党员发展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根基村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得到明显加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根基村党支部由后进党组织晋升为一般党组织。
二是着力提升结对支部党员综合素质。党组成员分批次深入道孚县瓦日乡根基村进行调研走访,指导、参加了根基村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积极开展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传工作,在与农牧民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中教育引导群众,使农牧民群众感恩党的关心支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激发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热情。组织结对村两委会党员赴丹巴、泸定等县新村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参观考察,开拓视野,引导村两委会党员结合根基村实际,积极寻找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大结对村项目扶持力度。围绕根基村群众最关心的发展问题,局党支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根基村环境条件,制定了《根基村发展规划》,确定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农家小园经济和民居接待产业的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突出根基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特色经济作物。“七.一”建党节期间,组织工作组深入根基村开展了支部党员慰问活动,检查了本局帮扶修建的通村路路面整改、环村路路面硬化等工程,对村两委会反映的村民农田灌溉水渠年久失修问题,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48万元,用于根基村引水渠道建设。同时,与根基村党员举行了座谈,就下一步如何带领群众如何增收致富、加强村集体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与村两委会负责人、党员代表举行座谈会,对下步如何发展民居接待、如何培育绿色农家经济进行了讨论,并组织村两委会代表到丹巴、泸定等县进行了考察学习。
四是积极协助发展新党员。为进一步加强根基村组织建设,我局党支部指导根基村党支部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党员发展计划,努力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帮助根基村党支部广泛开展公开推荐建党对象活动。在2016年的基础上发展了4名预备党员和3名入党积极分子,确保了发展新党员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高度重视,注重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以基层党建工作年活动为抓手,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推进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
一是全面落实“双报到”工作机制,选派党员代表深入道孚县瓦日乡根基村和康定县炉城镇光明社区开展支部共建共创及双报到工作,将双报到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全局34名在职党员分别到6个居住地社区报到,每季度的“党员义工日”都提前主动联系社区,根据社区需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87人次。
三是对党员干部设岗定责,推出了群众满意窗口和党员示范岗,促进党员发挥优质服务的示范作用。
(四)严格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支部自身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支委成员,按照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能”的原则,完成了支委会换届改选工作,将能力强、作风好、工作积极的中层骨干充实到了支委会,形成了上下衔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具体到人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和工作“四落实”。
二是积极开展新党员发展工作。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提升机关党员发展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带动一批的思路,今年共发展了2名预备党员和1名入党积极分子。
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
总结今年来的工作,尽管在诸多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学习上,仍然抓得不够紧,政策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还不够开放,工作还欠创新。三是抓党建工作精力还不够集中。由于日常事务性工作事务较多,无形中挤占了党建工作时间。四是干部队伍管理还有待加强。虽然大力加强了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机关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干部队伍整体形象有了新的改观,但面对扶贫移民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分干部仍满足于现状,工作缺乏足够的活力。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大会制度,完善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丰富拓展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不断探索和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与扶贫移民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完善的党建制度体系,将党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促进党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不断深化党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好“群众工作全覆盖”、“基层组织建设”等主题活动,有效帮助全局干部职工摆正心态,增强服务意识,在全局上下形成力争上游、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强化管理,不断增强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工作合力。严格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努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努力增强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合力,切实为扶贫移民工作取得更大成绩做出应有的贡献。
党组织,党建扶贫制度(一):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