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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严明全市村“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和平村网通
    2019-01-18 17:32:59   转载

    关于严明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

    仙纪发〔2018〕5号

    各镇(场、园、区)党委,市属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市属街道办事处(场、园、区),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近期,全市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进行集中换届。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是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环节,更是夯实基层基础和维护安全稳定的固本工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性,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贯穿整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要全覆盖与候选人开展换届纪律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确保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村霸、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和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严禁以送钱送物、违规承诺等方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对检举、控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职权或工作之便影响、干扰换届选举;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集体财物、滥发补贴或纪念品;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换届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期间,市纪委监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地选人质量、程序实施、“十个严禁”执行情况开展“滚动式”的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多、矛盾突出的地方。各地党委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精准高效的监督检查,共同织密换届风气监督之网。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与组织、公安等有关部门的相互联动、快速高效的查处机制,对违反“十个严禁”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对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对换届工作领导不力、把关不严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仙桃市纪委

    2018年10月11日

    来源:沔水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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