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商家企业 > 正文
    购物车
    0

    破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困境

    信息发布者:和平村网通
    2019-01-20 13:39:43   转载

    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和实施以及各类合作社发展支持政策的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是,就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突飞猛进的同时,合作社“名不符实”“有名无实”“假合作社”“翻牌合作社”“农户被参与”等现象也层出不穷,引发了人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诸多质疑和发展前景的广泛争议。真正意义的合作社应该是农民发家致富的粘合剂,为何在中国却如此难寻?中国到底有没有适宜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的土壤?

    中国欠缺一些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条件,这些因素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首先,由于农户经营规模小而散的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成本高昂的劣势更加突出。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相伴随的则是农户弱小的投资能力。同时,当前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农户也因此分化成专业户和兼职户,这使得农户从事种植业的差异化增大。这些因素的汇集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成本高昂的劣势成倍凸显。

    而政府也没有采取适宜的方式支持合作社发展。虽然中国出台了《合作社法》,各级政府也给与了财政等方面的支持,但合作社更需要的是旨在降低组织成本的制度建构,而不仅仅是物质支持,因为物质支持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难以降低合作社的运营成本,相反,会催生大量“空合作社”“伪合作社”,甚至还会使原本的真合作社异变成“伪合作社”。其次,由于农村流通体系不发达等原因,合作社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的优势难以发挥。中国农产品更多地以初级产品的形式出售,加工率只有45%,这使得农产品附加值低的缺点暴露无疑,而普通的农民合作社并不能根本上扭转这个局面。

    因此,需要审慎认识合作社在当前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如果政策的目标是促进真正的合作社产生和发展,那么,政策的重大调整就是必须的—应由物质支持转向制度建构,毕竟无论是资金、项目支持还是指标考核,都只会促使“空合作社”、“伪合作社”产生。政府更多需要做的是在充分考虑合作社发展适宜条件的基础上,完善制约合作社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将政策支持资源更多地用于农户的组织化能力建设上,提升农户对合作社的认知水平,培育农户管理和运营合作社的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促进合作社发展。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